8、债权人利益保护
条款设计中要体现对债权人利益的关注,对发行人在转债存续期间有关涉及债权人利益的重大事件,应征得转债持有人的同意。发行人应以何种方式取得转债持有人的同意,需达到多大的比例才算同意,对不同意的转债持有人是否给予回售机会,以及转债持有人意愿与股东大会决议的关系等都是转债条款创新的范畴。
9、转股价格特别向下修正权的约束
如果发行人片面追求可转债转股,避免承担还本付息压力,可能会不正常地使用特别向下修正条款,过度降低转股价格,加上转债中强制转股条款,则可能损害转债持有人利益。面对此类业绩不良的发行人,转债持有人可能更愿意发行人还本付息,得到回售权的行使机会。转债条款设计时应对发行人行使特别向下修正条款给予一定的约束。
10、发行时机的选择
可转债发行时机一般选择股票市场走稳并处于攀升时较好。而国内转债发行时机的选择权不完全由企业掌握,能否考虑转债过会后由企业来选择发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