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员缴纳的会费
这是最主要的一种资金筹集方式,绝大多数投资者保护基金向其会员(上市公司、证券经纪机构)收取费用。
2、投资收益
筹集资金的投资收益构成了赔偿基金重要的收入来源,在某些国家还成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例如,澳大利亚的赔偿资金"国家担保基金"。
3、借款
大多数国家规定投资者保护基金有权向政府、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并用将来会员缴纳的会费担保偿还。
4、罚金
有些投资者保护基金通常有权对违规的会员中介机构处以罚金,罚金所得归入投资者保护基金。例如,英国的投资者赔偿计划。
5、官方拨款
有些投资者保护基金还从政府的财政部门或者中央银行取得资金支持。例如,美国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成立时,就是由美联储提供了初期资金。
6、其他方式
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资金筹集还有许多其他方式。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投资人保护基金"由台湾证券交易所、台北市证券商同业公会、复华证券金融公司、台湾证券集保公司、台湾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高雄市证券商同业公会等10家相关证券机构分别缴纳资金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