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790人、10个亿;408人、87.9万。
这是一组关于“养老金”的数字:前者是截止到2003年底,全国查出的冒领养老金的人数和金额;后者是沈阳市截止到2003年底追回冒领养老金的人数和金额。
有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在全国各地,冒领养老金的行为正以群体的方式显现。纵容少数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任意侵占,社会保障制度将无法安全运行,并可能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和冲突。
冒领养老金在全国正演变成一个普遍现象。
沈阳的情况如何?
有专家指出,这不仅关系到沈阳65.7万名离退休人员的权利如何被有效保障的问题,而且,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间不长、整体保障能力尚比较脆弱的情况下,任何对养老金的非法侵占都将危及其整体的支付能力,都可能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推进。
2004年5月17日,刘永明被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堵在养老金发放口时,迅速掰着指头算了一下:“1年半,差不了几个钱了。”到这一天为止,刘在其母亲已去世的情况下,冒领了18个月共6723.50元养老金,他为自己冒领行为辩解的理由是:“用我的办法,把厂子欠我妈的钱取回来。”
一个“恶意冒领者”的“理由”
刘永明是沈阳某家具厂的工人,刘的母亲生前也是沈阳某家具厂的工人,于2002年12月病故。母亲去世后,刘永明没有按惯例通知单位和社区,没有去公安局注销户口,甚至没有把母亲的死讯告诉其他亲属。刘永明“大方”地承认:“不说是为了能继续领钱。”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当然不能放任养老金被非法侵占,发现冒领和追缴冒领几乎是同步进行的,但追缴的进程远没有发现过程来得顺利。
刘永明对中心要他退回冒领的养老金的反应是:“关养老中心屁事。中心来的人说我侵占了国家的钱,占了国家便宜,那厂子欠我妈的钱就不是国家的钱?我要不替领,国家不就占老百姓的便宜了。”刘永明认为自己不退的理由很充分。
6月底,在追缴未果的情况下,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了刘永明退回冒领养老金的最后期限和惩罚措施,但刘永明以“没钱”对抗最后通牒的迫近……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退休管理处蒋晶磊处长将刘永明的冒领行为定性为“恶意”。蒋处长说,之所以这么定性是因为“我们在了解情况时,刘承认他明知不可为而为”。
翻阅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统计资料,到目前为止,沈阳市共查出408名冒领者,其中,最多的冒领了2万多元,最少的冒领了33元。“金额虽然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都是在占国家的便宜。”同时蒋处长也强调,“实事求是地讲,像刘永明这样恶意冒领的人不多,但不管什么性质的冒领,追缴起来都很难。”
对于冒领行为,辽宁有严格的处罚规定,《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以非法手段领取养老保险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处冒领额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缴:遭遇“强硬”态度
在与刘永明等冒领者的接触中发现,冒领者对“处罚规定”并不太当回事:
记者:知道你的行为得受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吗?
刘永明:知道。既然这么做了,我有我的准备。
记者:什么准备?
刘永明:起诉我好了。我跟我媳妇说,要是领1个月被发现了,算我倒霉,我赔了;如果没发现就捡着了。
记者:你从来不心虚?
刘永明:领了就不怕这事那事。我不知道什么是社会化发放,我就知道企业欠工资、医药费,这笔钱算是补偿。
冒领者或强硬或无知的态度注定了追缴养老金的难度,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和平分中心专职负责追缴工作的王刚深有体会。
去年6月21日,王刚开始追缴一笔3000元的冒领养老金。冒领者的工作有多难做无需多言,冒领者同意退款的过程更是富有戏剧性:冒领者先是电话通知第二天9点在市工商局门口给钱,过时不候。为保险,王刚8点半就在市工商局门口等,等待中王刚的手机响了,“改在皇姑区国税,我只有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