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05年12月至2006年1月,永丰余(家纸)北京有限公司举办抽奖促销活动,凡购买产品即可获得奖券,奖品为海南双飞五日游,共50个名额。1月21日,永丰余公司于欧尚卖场抽取了10个名额,并决定于公司抽取40个名额。公司抽奖现场上,有5名消费者参加同时参与抽奖,其中有2位消费者(乔先生与李女士)分别中得3张和2张奖券,但没有现场表明。消费者称,当时永丰余公司把中奖奖券加盖公章用胶带粘在写字楼的一楼大厅,并有不止一部数码相机用来拍照和录像。现场上,公司当时没有请公证人员。
2月15日、16日左右,中奖名单公布后,该二位消费者发现名单上没有自己中奖奖券的名字,怀疑永丰余公司一定是在名单上做了手脚,更换了部分中奖人。但据公司方面负责此次活动的陈慧丰表示,永丰余公司绝对没有更换过名单,“绝对没有作弊、不法行为,不承担任何赔偿行为”。由于消费者的不满,永丰余公司负责超市卖场的张经理决定以个人名义承担乔先生和李女士的4个名额海南游费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截止到目前,记者也没有拨通张经理的电话。
口水之战 难定胜负
在这一次的抽奖事件中,如果不是碰巧现场参观的消费者中奖,永丰余公司更换中奖名单之说也就无从谈起,这场口水战也不会持续下去。乔先生对记者表明说,“当时五月花公司对中奖奖券都照了照片和摄像,并用胶带粘过,而且用同一支笔书写。事后我再去问情况的时候,五月花却没有照片,录像很不清晰,奖券也没有被粘过的痕迹,而且换成了两支笔书写。另外,在公布中奖以后,五月花公司并没有把名单公布于公众可以看得到的地方,而是由促销员保存,谁来咨询给谁看,而且名单就是一张16开纸大小、复印过后的名单,由旅行社通知中奖。”
至于五月花公司的态度方面,记者多次无法连线张经理,此次活动主要负责人陈慧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公司在北京100多家卖场搞活动就是为了推广品牌,得到更好的口碑。但由于我们是第一次组织这种大型抽奖活动,经验不足导致策划不周,才会引起这种情况发生。但是公司没有过错,不能答应无理要求。为了承担经验不足造成的错误,我们经理答应个人出钱给消费者4个海南游名额,而这纯粹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这二位消费者最终也同意接受这些名额。但是如果再有类似的消费者出现,我们公司一定要诉诸法律。”可是这二位消费者却向记者表示要讨个说法,没有明确答复是否接受旅游名额的妥协。另外陈慧丰特别指出,“谈判中消费者要与经理私下谈,弦外之音就是他没有中奖。”她一再强调,“这不是赔偿,而是在维护公司形象,公司很忙,不想因为小事而耽误工作。最终这个问题是原则问题,而不是钱的问题。”
在这场口水战中,双方各执一词,而且彼此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说明。而当时现场上那位没有中奖的贾姓消费者似乎应该成为重要人证。可是贾先生“现场抽奖时念名不念号,无身份证号码的奖券作废”的说法,与乔先生“当场直接粘奖券,没有念名念号的过程”的说法多少显得有些矛盾。而这场口水战中谁是胜者,大家也很难知晓。
官方提醒 不容忽视
公证:提早申请
在这次的抽奖事件中,如果永丰余(家纸)北京有限公司请到了公证处,也许就可以完全避免这次的“过错”。虽然陈慧丰指出当初准备请公证处公证,但一方面由于时间来不及,另一方面由于公证费用问题较高(陈听说是一人一场3000元),所以没能请到公证人员。记者咨询北京市公证处公证员后了解到,像此类的抽奖活动,一般都要从策划过程就开始监督,现场类开奖至少提前一周申请。但一般这种活动都不太能保证现场抽奖前的过程万无一失,如果只是公证现场开奖,公证处一般拒绝受理。但如果只是某个步骤需要证据保全可以办理。另外最基本的现场监督费用为2500元/一个现场。
消协:“多长心眼儿”
虽然这是一个很有可能没有定论的事件,但是消费者协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的郎丹柯主任提醒消费者在参加抽奖活动当中一定要慎重:要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