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孙定运用分期收款的方法,即可降低税负。
理财提醒:对于连载来说,不会牵扯到是一次计税还是多次计税的问题。但是如果将连载以某种系列丛书的形式出现的话,则可以单独计算纳税,这样一来就可将大宗的一次性收入变为分次进行,即可节省税收。
诀窍五:“维修期”上作文章
现在各大城市中包租公、包租婆越来越多,其实这项出租收入也可利用一些优惠政策和规定来合理节税。比如说利用维修期间少缴税的规定来降低税收支出。
关键点:延长维修期
案例:王铃铃从去年4月搬入新房子以后,便将以前住的一套三层楼的私房出租出去,出租收入减去应纳的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核定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200元,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840元,出租期为8个月,房屋需要维修,维修费大约500元,维修时间约为一周。为了能够很好地避税,王铃铃便在“维修期”上打起了主意,将维修时间调整为在房屋出租过程中维修,这样的话,在第2至第7个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200-800=3400元,那么,每月应纳税则为3400×20%=680元,到第8个月,应纳税所得额为4200-200=4000元,当月应纳所得税4000×20%=800元,实际纳税金额是840+680×6+800=5720元。如果在房屋出租期满以后维修,应纳税则是840×8=6720元。由此可以看出改变方式后,可以节税1000元。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支付维修费的时候必须向维修队索取合法有效的房屋维修发票,并及时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核实认定。除此之外,在房屋出租转让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成本扣除最大化、房屋原值评估及大化、费用装饰及大化等方面进行合法避税。
理财提醒:在房屋转让过程中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购房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的,全部退还纳税保证金,购房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照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纳税保证金,余额作为个人所得税缴入国库。
[精明眼]
藏于优惠政策中的节税诀窍
《税法》对十几种情况作出免税或减税优惠:个人领取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家统一发放的福利费、抚恤费、救济金,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等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稿酬所得可减征30%的优惠,可以抵扣在国外缴纳的税款,在发生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时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减税。
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如果涉及到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比例实际缴纳到地税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也可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
类似的补偿还有城镇房屋拆迁补偿,该款项免征个人所得税,并且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目前,契税税率为3%-5%;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如果消费者购买一套50万元的住房,应纳契税为:500000×3%=15000元,减半后为7500元,如果动用50万拆迁款,那么7500元的契税就免掉了。
可见,如果能够掌握并灵活运用这些节税的诀窍的话,就会让我们辛辛苦苦赚来的兼职收入合法合理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税收支出,何乐而不为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