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一个一年期的产品,银行有权半年后提前终止,收益率为6%,而目前市场上普通一年期产品收益率为5%。如果半年后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而客户将提前收回的本金重新投资于半年期的产品时,市场上的半年期产品收益率可能只是3.8%了,用单利计算,客户一年下来投资的收益为6%/2+3.8%/2=4.9%而已,反而低于投资于一个普通一年期产品5%的回报。
2008年2月,北京银行推出一款名为“心喜2008027”的4个月信托贷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将支付投资者5.3%的年化收益率。这是一款典型的信托类保证收益产品。北京银行把自身给某信托公司的一笔信托贷款打包做成理财计划卖给投资者,产品设计类似国外的“信用互换”,视该贷款的归还情况确定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因为有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该贷款的本息偿还连带责任担保,因此贷款风险很低。该款产品的主要风险是由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而投资者不能提前终止所引起的:假设利率提高,则此项投资的收益反倒可能低于调整后的利息收入;另一种可能是银行提前终止带来的再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了这类产品,就意味着与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到期还本付息的理财合同,并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交由银行运营,银行在固定期限里,将募集资金集中并开展投资活动。由于产品投资于协议存款、商业票据等特定领域,且客户没有提前赎回权利,使得产品有封闭操作的便利,有助于提高产品收益。该类产品通常会取得比同期存款高的投资收益,适合对本外币理财产品不甚了解但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保守收益的投资者。
非保证收益类
该类产品又分保本浮动收益类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两种。
保本浮动收益 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的理财产品。
此类产品将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与衍生交易的特征有机结合,是我们常说的“结构型理财产品”。这类产品在保证本金的基础上争取更高的浮动收益,投资者在存款的基础上,向银行出售了普通期权、互换期权或奇异期权,因此得到普通存款和期权收益的总收益。衍生部分品种繁多,所挂钩的标的物五花八门,比如利率、汇率、股票波动率、基金指数、商品期货价格、甚至天气等。
商业银行通常通过购买零息票据或期权等保本工具来实现保本,再将剩余的钱去购买挂钩标的,这种策略以小博大,如果投资者认同挂钩产品的走势,最多也只是输掉投资期利息,以一笔门槛不高的投资,便可以参与诸如商品市场、海外资本市场等平日没有途径进入的领域,有较强的吸引力。
2008年3月,东亚银行推出一款名为“聚圆宝8”的理财产品。该产品提供到期日100%投资本金保证,并根据1.5年后结算日牛奶及小麦两者中的最逊色商品的表现(即收市价相对其开始价格而言),来厘定到期投资收益。该产品风险揭示中明确表示:“若结算日挂钩篮子商品内最逊色商品的表现下跌(相对其开始价格),投资者于到期日只可取回原本的投资金额,但投资收益将不获派发”,说明投资者可能面临零收益的投资风险,但是确定有到期日100%投资本金保证,由此可知该产品属于典型的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本浮动收益从收益计算方式划分,主要可以分为区间累积型、挂钩型、触发型三种。
1.区间累积型:预先确定最高、最低的年收益率并设置利率参考区间,根据利率/汇率/指数等标的物在参考区间内运行的情况确定收益率。
2.挂钩型:产品实际收益情况与存续期内每一天的利率等标的物成正比(反比),挂钩标的物越高(低),产品收益率越高(低)。
3.触发型:为挂钩标的物设定一个触发点,在产品观察期内,触碰或突破触发点,可获得约定的投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