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婚姻的人都希望可以百年好合,不过理财时代也需要时常“算计”婚姻
“这位是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别人通常这样介绍王芳。如果在几年前,这是恰如其分的,但现在,这样的介绍却远比实际情况单薄。
作为国内著名的婚姻法律师,王芳的本职工作就是为陷入婚姻困境的人寻求法律上的解脱。但2003年一次偶然的机会,让王芳发现,除了为当事人在失败的婚姻中寻求更多的物质补偿外,她还有更多的事情可以做。
当时她应邀在一个理财博览会上作一个题为《新婚姻法与家庭理财》的演讲,这个题目给了她很大的启示,她发现婚姻理财是一个完全空白的领域。“国内没有人在做这个事情,懂财经的人不懂法律,懂法律的人不懂财经。”王芳说。
一个现实案例让她深有感触。一家非常有名的综合理财咨询公司,为一位近60岁的客户张先生提供遗产传承规划的理财服务。这位张先生知道自己患上癌症,想把两处房产、3家公司的股权、存款、股票、保险做一些处理,为家人做好安排。理财师根据客户的意思订了一份遗嘱,其他需要在生前安排财产的,理财师也做了详尽的考虑,客户很满意。
一年后张先生去世,理财师应其要求来执行遗嘱内容。张先生的两个儿子中有一个认为财产分配不公,发生矛盾,不得已请律师介入。律师经过审查才发现,理财师所列的遗嘱是无效遗嘱。原来,在这位理财师拟定的遗嘱中,先于张先生去世的太太的财产份额也被做了处理,这违背了婚姻法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张先生太太去世时没有留遗嘱,意味着至少要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取出一半进行法定继承,另一半才是张先生有权在遗嘱中处理的财产。另外,这份遗嘱中涉及到的人寿保险合同的利益不能作为遗产分割,因为张先生投保时指定的受益人是孙女,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这些保险利益属于受益人个人财产,不能列入遗产分割范围。
“一个理财师的工作做得再好,但如果忽视了法律风险的前提,可能会竹篮打水一场空,因为理财的基石可能发生变化。”王芳认为。于是她把婚姻法、公司法、信托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继承法等法律和保险、基金、信托等日常金融理财手段结合起来,悟出了一套关于婚姻理财的方法。
规划你的婚姻财富
“万一将来我与太太分手,会对我财产有什么影响?”
“如果我先生的公司大额举债,我是不是也要承担债务?”
“老公把房子拿出去抵押了,没经过我同意生效吗?”
“专打离婚官司”的王芳每天都要面对类似的问题。在新浪网一个关于在婚姻前、婚姻内、离婚时以及离婚后女性最关心的问题的调查中,婚姻财产问题名列前茅。其中有51.2%的女性在婚前关注“婚前买房,用谁的名字好,有什么区别吗?”47.6%的女性在婚前关注“如果自己父母出资帮助买结婚用房,应该怎么办手续比较妥当?”50.31%的女性在婚姻存续期关注“婚内夫妻买房置业要注意什么问题?”
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是导致该问题升温的重要原因。有统计显示,2006年我国结婚的总人数是945万,办理离婚的有191万。相比1978年的离婚率已经涨了五倍。2006年的离婚率是20.24%,也就是说平均5对结婚夫妇就有一对离婚的。
“婚姻纠纷一旦发生,其焦点问题往往是聚集在财产问题上。”王芳说。她认为婚姻财富规划的社会基础已经形成。以前,财富的种类和财富的数量都非常低,比如过去结婚也就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等老三件,不需要你去理财;但现在却不一样,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增长,家庭财富的构成种类、表现形式、结构以及数额都在发生极大的变化,分布也呈现国际化和区域化的特点。
王芳曾有一位客户因为要和美国人结婚,于是请王芳为她出具一份结婚的法律意见报告。告诉她婚姻缔结地应该选在美国纽约还是北京,如果以后婚姻出现了问题,夫妻财产管辖地是选在纽约还是在北京,有没有必要和他签婚姻协议,并且去做公证,家庭的动产和不动产将按照哪国法律来处理。“这在过去的业务中是不存在的。”王芳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