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机构: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规模: 3000万元
推出时间: 2006年10月31日
信托方式: 证券投资
预期年收益率: 4.05%
投资领域: 金融
发 行 地: 天津
信托期限: 1.5年
资金运用方式: 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主要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以及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金融衍生产品。
最低认购价格: 人民币15万元
信托产品介绍:
1、预计收益: 4.05%
2、信托期限: 一年半
3、金额起点:人民币15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4、计划规模:人民币3000万元。
5、资金运用:信托计划资金由受托人集合运用,主要投资于债券及其回购、基金、股票以及银行间市场投资品种、金融衍生产品。
6、认购期限:本信托计划的推介期为2006年10月31日至2006年11月29 日(完成募集提前成立, 到期日不变)。 本信托计划遵循“预约优先”的原则。
7、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佟楼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
(注:收款银行只承担代理资金收付责任,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8、托管银行:本信托计划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托管人。托管人只履行托管职责,不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信托产品特点:
专业的理财服务 — 专项设计、专人计划、专家理财。
有效的风险控制 — 我公司设有专门的理财决策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管理信 托财产,能够有效地控制风险。
透明的信息披露 —信托期间,受托人将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报告经托管人确认的信托财产价值和单位价值情况。信托期满,受托人将通过公告的方式向委托人、受益人报告收益分配情况,做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并将聘请有证券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信托计划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供委托人、受益人查询。
流 动 性 强 — 信托受益权可以转让。
注意事项:
1、信托资金在推介期内享受人民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2、推介期结束,信托计划成立。推介期内,如信托资金募集规模提前完成或签订《信托合同》达到200份,信托计划可提前成立。信托收益从生效日起计算。
3、信托收益的分配:信托收益到期一次性分配,当信托资金年投资总收益率等于或小于4.05%时,受托人将不收取报酬和管理费用;当信托资金年投资总收益率在4.05%至6.7%之间(包括6.7%)时,受益人享有4.05%的信托收益,受托人提取超过4.05%部分的信托收益作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当信托资金年投资总收益率超过6.7%以上时,受益人享有4.05%的信托收益以及超过6.7%部分信托收益的50%,其余信托收益将作为受托人管理信托事务的报酬。
4、信托财产的支取:信托财产支取日(2008年6月9日)起,受益人持本人身份证和信托合同到受托人营业地点(河西区围堤道125号天信大厦)领取信托财产。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
天津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国内最早的信托投资机构之一。注册资本金14.25亿元人民币,由天津市财政局和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并列为第一大股东,现公司受托管理资产规模达100余亿元人民币。
公司本着“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的经营理念,坚持以“对客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企业精神,行使“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基本职能,多年来,一直奉行稳健的经营原则, 建立了严密的信托投资决策制度、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可为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历次证券信托收益分配表
项目名称 信托期限 预计年 收益率 第一次分配 受益率 到期兑付 受益率
证券投资信托01年一期 一年半 3.5% 3.8% 3.5%
证券投资信托02年二期 两年 3.5% 3.7043% 7.0848%
证券投资信托02年三期 两年 3.5% 3.5% 8.5846%
证券投资信托02年四期 两年 3.5% 3.5% 10.5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