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地区北京销售结束日2006年7月16日收益起计日2006年7月16日
委托币种美元委托起始金额5000美元委托金额递增单位100美元
委托管理期3个月付息周期3个月预期最高年收益率5.12 %
收益率说明投资收益与信用挂钩,相关信用主体为中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和华夏银行。期内如果相关信用主体没有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则年收益率为5.12%;理财期内如果相关信用主体发生信用违约事件,投资者没有任何收益。相关信用主体信用违约事件指破产或延迟支付负债的本金和利息。
提前终止条件银行没有提前终止权。投资者如欲提前终止,须于每月30日到银行柜台办理,办理之日即为理财协议终止之日。投资者提前终止时只能得到按提前终止日银行挂牌活期储蓄计算的利息
申购条件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现钞现汇到北京银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
产品说明该产品可以质押人民币贷款。本金100%保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投资本金和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