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称:
批准机关及文号: 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99 】号文核准
基金类型: 混合型基金
基金代码: 560002
投资目标: 本基金侧重投资于具有持续高成长能力和持续高分红能力的两类公司,并且通过适度的动态资产配置和全程风险控制,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实现中等风险水平下的资本利得收益和现金分红收益的最大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债券、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
本基金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为40%-85%,债券、央行票据、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资产的配置比例为15%-60%,其中: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理念: 基于价值,追求成长。
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新华富时A600指数收益率×65%+ 新华雷曼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3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产品定位于偏股型的混合型基金。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风险和收益中等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
基金经理: 赖晶铭
本基金基金经理,1971年生,经济学硕士,12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95年参加工作,曾就职于中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业务部、大鹏证券北京投资银行部、海通证券北京投资银行部。1999年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汉兴基金经理助理、汉鼎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动态平衡基金经理助理、汉兴基金经理。2005年12月加入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郑可成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毕业于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厦门大学在职研究生,闽发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员,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助理。
崔明娟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和中国科学院,硕士学位,证券从业经历4年。曾任中信证券研究部金融产品设计工程师,2006年5月始历任益民基金研究部金融工程主管、高级策略分析师。
一、产品特点
产品投资重点锁定我国股票市场上最具投资吸引力的两大主题:
第一,由垄断资源优势、规模经济、品牌、供应链管理能力、核心技术、产业整合这六大因素驱动的持续高成长股票。
第二,具有持续高分红能力和潜力的股票,同时,基金管理人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环境,资金供求和市场估值水平的运行趋势及对证券市场的作用机制,在预期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的运行方向出现重大转折或变化时,实施适度的资产配置策略。
二、发行期限:
1、发行日期:为2006年10月23日至2006年11月17日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三、费率计算:
认购费率表
认购金额(含认购费)
认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1.0%
50万元(含)以上,200万以下
0.8%
2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0.5%
500万元(含)以上
1000元/笔
认购确认时间:
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50万以下
1.50%
50万(含)以上,200万以下
1.00%
200万(含)以上,500万以下
0.80%
500万(含)以上
1000元/笔
申购确认时间:
赎回费率表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一年内
0.50%
二年内
0.25%
二年以上
0.00%
赎回回款时间:
认购费=认购金额×认购费率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认购费
认购份额数=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面值 申购费=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
收益分配:
1、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有关规定制定;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60%,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5、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才可进行当年收益分
6、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7、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税收:
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的计算:
会计期间: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