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光大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发行,这是继去年4月光大证券在国内首家推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来的第二只产品。该产品是券商集合理财形式推出的FOF(基金中的基金),是今年券商创新金融理财产品的一大亮点。
做基金的空缺的产品
随着基金产品的增多,光大证券定位的确,与基金差异发展,做基金公司没有的产品。相对于偏股型和偏债型的基金,FOF产品更容易成为券商理财的独门秘籍。因为基金公司按规定不能持有其它公司的产品,因此不能开发FOF产品,而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要广于基金,可以开发基金集中类产品。由于FOF产品是在普通基金专家理财,组合投资的基础上进行了二次风险分散,因而风险比股票和债券等投资品种要低,而且通过二次优化,能够获得稳定的超额收益,另外这一产品除了使投资者者受益良多外,也倍受基金公司的关注。
高效益低风险----3年保证10%以上收益
光大证券作为国内十大券商之一,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批准为首家创新试点券商,05年4月发行了国内首家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定投资、灵活配置''的投资风格。截止06年1月12日达到连续十个工作日净值为1.06元以上的开放条件,该日单位净值为1.07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0.26%,名列国内所有开放式基金投资回报率的前三甲。
字串9 光大阳光2号---FOF(基金中的基金)继承了阳光1号的投资风格和团队,将投资范围转移到了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开放式和封闭式基金(包含ETF和LOF),投资组合比例为:
1. 投资于开放式基金比例不超过资产净值的90%。
2. 投资于封闭式基金比例不超过资产净值的50%。
3. 投资于现金累资产不低于10%
光大阳光2号的客户收益有优先保障,这是光大FOF的一大特点。凡在推广期内(06.2.24---06.4.24)买入并持有满3年的委托资金,若到期总收益率小于10%(不含),则管理人光大证券用自有资金参与本计划的投资收益补偿投资人,直到投资人收益率达到10%(含)。
另外,光大证券FOF吸取了光大阳光1号封闭期较长,缺乏流动性的不足,此次特别提高了投资流动性,规定阳光2号FOF自成立三十日后,每周五对投资者开放一次,投资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买入或者卖出。
阳光2号FOF推广期内,单位参与价格为1元/份,参与起点金额为10万元,开放日计划单位参与价格由当日单位净值决定。FOF整个计划最高募集不超过30亿份。光大证券河南南路营业部并不追求基金规模,而是为客户追求高回报作为计划的目标。由于参与有一定的起点金额,因此推广对象主要为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拥有一定资产,无暇个人炒股,又想分享未来中国股市成长的个人投资者。光大阳光1号通过1年多的运作,到目前为止累计收益率达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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